本文介绍了员工拒绝离开公司时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向员工提供书面通知、尝试与员工进行对话、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提起诉讼、协商解决等。同时,文章还介绍了被辞退离职证明的开具方式以及辞退职工的条件和。
法律分析
如果员工拒绝离开公司,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员工提供书面通知,明确告知其解雇决定。
2.尝试与员工进行开诚布公的对话,了解其拒绝离开的原因。
3.如果员工仍然拒绝离开,用人单位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支持。
4.如果情况较为特殊,用人单位可以考虑与员工协商解决,例如提供一些补偿或调整解雇决定。书面通知后仍然不离开,用人单位可以报警;
2.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但是赖在用人单位不走是违法的。
二、被辞退离职证明怎么开具
被辞退离职证明的开具方式是:到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开具。一般需要写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员工的姓名、工作岗位;日常的工作情况;辞退的原因;辞退的时间;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公司的盖章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辞退职工要满足哪些条件
辞退职工要满足如下条件:
1.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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