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我镇人口流动频繁,存在突发性传染病输入流行的潜在威胁。为了进一步加强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经我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研究决定,特制定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我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下设重大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办公室、宣传组、检查监督组、后勤保障组。
(一)办公室
主任:xxx
值班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
成员:xxx xxxxxxxxx xxx
(二)检查监督组
组长: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
二、预防措施
(一)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的宣传工作。召开职工大会或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及上级有关精神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技能。(宣传组负责)
1、通过网络、黑板报等形式,宣传传染病的症状和预防措施;
2、宣传转载各类有关从生活、心理上预防传染的文章,使干部职工既不掉以轻心,又不过分害怕,做到正确预防,安排好工作、生活,提高免疫力;
3、及时连续转载报道我国重大传染病防治和上级有关防治的指示精神;
4、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预防传染病的各项措施。
(二)制订购买防治药品计划。购买各种防治传染病药品、器具,及时分发至机关、网点。(后勤保障组负责)
(三)加强清洁卫生、门卫管理,对办公室、食堂、车辆等进行消毒。(后勤组负责)
1、每周安排医院各科室进行一次大扫除;
2、消毒剂每天喷洒一次,大楼由xxx同志负责,食堂由xxx同志负责,车辆消毒由xxx同志负责;
(四)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检查、督促工作。(检查监督组负责)
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坚控疫情,对传染病防治工作不重视、预防措施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行组织处理,直至开除处分。
(五)坚持“三个减少”原则。做到减少会议,减少出差,减少接待,严禁到传染病疫区出差或接待疫区客人,对于非疫区且确实必须的,均要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医务人员如发现所辖区域有传染病疫情嫌疑的,要及时向院办公室汇报,以便作出处理。
(七)从传染病疫区出差归来的同志,需在家观察七天,如无异常情况,方可返回单位上班。
三、应急措施
(一)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各科室及家庭若有情况立即报告院办公室,不允许缓报、慢报和漏报。
(二)一旦发现传染病患者,要采取严密措施,立即就地隔离治疗和观察,防止造成扩散。
(三)密切关注上级有关部门的对传染病防治的要求,并坚决执行。
(四)在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基础上,要建立具体的预案,统筹安排好本院的各项工作:
四、奖励
(一)奖励
对传染病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二)处罚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不服从指挥、失职或渎职造成疫情扩散引起严重后果的,应根据事件性质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新课题,今后,我们将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本应急预案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xx县xxx卫生院
xxxx年x月x日
篇二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种传染病疫情在学校流行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 处理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知道你思想,坚持“领导,部门配合,属地化管理,严格控制传染病,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防治疫情扩散,积极救治病人”的原则,实行分级相应,快速处理的工作机制。
二、 疫情报告
1、疫情责任报告人
学校、幼儿园的医疗卫生人员,分管校长(园长)和校长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校内、园内的其他人员为疫情的义务报告人。学校、幼儿园一旦发生传染病疑似疫情和传染病疫情时,责任报告人立即报告所在地医院、疾控中心和教育局。
2、学生发生散发的乙类(除SARS、脊髓灰质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脑、乙脑)、丙类传染病病例及疑似病例时,向责任医院报告,责任医院核实诊断后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学校短期内发生1例麻疹、流脑、乙脑或一个班内发生2例以上的乙类(除SARS、脊髓灰质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脑、乙脑)、丙类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多例相同症状的病例时,立即报告责任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责任医院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情况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有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4、学校发现1例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中的SARS、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白喉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发生爆发性疫情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有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三、“疫情分级响应”部分
1、一级响应:一个班级中发生散发的乙类(除SARS、脊髓灰质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脑、乙脑)、丙类传染病病例及疑似病例时,由学校、幼儿园采取隔离传染源、消毒杀虫、预防服药、健康教育等相应措施,责任医院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协助落实防治措施。
2、二级响应:学校、幼儿园短期内发生1例麻疹、流脑、乙脑或一个班内发生2例以上的乙类(除SARS、脊髓灰质炎、麻疹、肺炭疽、艾滋病、流脑、乙脑)、丙类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多例相同症状的病例时,学校、幼儿园应立即报告责任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责任医院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扑疫工作;学校、幼儿园组织实施各项控制措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和省市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3、三级响应:学校、幼儿园发现1例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中的SARS、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白喉或发生多例乙类传染病以及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学校、幼儿园应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实诊断,提出疫情控制建议,并立即上报区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执法所负责检查、督促学校、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疫情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责任医院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检诊,协助学校、幼儿园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服药等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教育局和卫生局要立即到达现场,了解疫情概况,研究安排扑疫工作。
四、“部门职责”部分
1、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卫生防病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幼儿园的卫生防病工作。
2、学校、幼儿园应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卫生防病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晨检制度、因病缺课追踪调查登记制度、疫情报告制度、自查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传染病相关制度,制定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预案,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隔离治疗病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防治污染扩大。
(2)、学校、幼儿园的保健医生或保健教师询问病史,做好记录(包括症状、体征、发病时间、治疗经过、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目前去向等),必要时可要求提供病历、病情证明等。
(3)、学校、幼儿园相关职能部门应区教育局的领导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扑疫工作,稳定学生、家长情绪,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4)、学校、幼儿园应在区卫生执法监督所的监督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实施隔离、消毒、预防接种等控制措施,有关责任医院协助做好相关技术工作。
3、疫情期间,学校、幼儿园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晨检,落实疾控中心提出的各项防病措施,严格控制进出学校的人员。
4、学校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5、学校、幼儿园应按照市、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要求落实其他预防控制措施。
五、保障工作
1、组织机构: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都应成立卫生防病的应急领导机构,落实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2、经费和物质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应责成学校、幼儿园落实卫生防病的专项经费并配置扑疫所需的器材和药品。
3、学校、幼儿园疫情监测网络: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疫情监测网络,应将学校校医、班主任、辅导员及学生寝室的室长等纳入监测网络。
4、培训: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常年卫生防病知识和应急技术的培训,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配合,区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技术指导。
5、卫生防护:参与疫情现场调查处置的负责人员,均应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避免传染病的扩散。
6、总结:疫情控制后,学校、幼儿园应及时写出书面总结,发现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办法,总结报所在地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卫生执法监督所要督促学校、幼儿园整改到位。
篇三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我校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学校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二)指定校医或保健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三)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1、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①首选校医或保健教师;②工作要认真负责,责任心强;③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④必须为学校或者幼儿园的在编人员。
2、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①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②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③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④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四、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
(一)晨检
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班级要有晨检记录本,学校医务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二)因病缺课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三)出现以下情况的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五、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①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或当地防保站报告。
②校医(保健教师)或当地医务人员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学校疫情报告人2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心校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急措施
①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医务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疗机构诊治。
②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③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④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医务人员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⑤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⑥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经请示教体局批准后全校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⑦学校在接到当地、中心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⑧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学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六、善后处理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得到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同意。详细的信息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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