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一般叫教委、教育局或是教体局。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为主管理的。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