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家机关主要包括:
1、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行政机关:是最高行政机关,地方是地方行政机关;
3、审判机关:最高人民及地方人民;
4、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及地方人民;
5、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一、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的相互之处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提出意见,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可见,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效力是相同的,不存在哪个效力更高。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和自治区的所在市、经批准的较大的市的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二、行政处罚中设置权限的有哪些类型?
行政处罚种类的设置权限: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4、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规的,部委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规定。
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按照本条的情形规定行政处罚。
5、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上述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级常委会规定。
6、除上述规定外,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三、公检法严吗,请问归哪个部门管
和不归地方管辖。
和是于之外的国家机关,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们与一样是产生于,并接受监督的。和是属于双重领导的国家机关,业务上是受上级院的领导或指导,而政治上是受地方的领导,在人事、财物上受地方和的制约。
人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地方各级人民和军事等专门人民。其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机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不会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或者其他的干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一百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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