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致残赔偿金的重新评定是根据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致残赔偿金应当根据工伤致残程度和其它事项综合确定,并且随着工伤者的致残程度改变而相应调整。因此,只有在工伤者致残程度或者其它事项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工伤致残赔偿金的重新评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工伤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应当根据工伤致残程度和工伤后的身体状况等情况确定,并随着工伤致残程度的变化而相应调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提供医疗救助、工伤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死亡补助金等待遇。
3. 《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未依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为劳动者支付工伤保险费或者未按照规定支付相关待遇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许可证。
以上是本文的分析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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