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9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工伤致残赔偿金重新评定的结果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工伤致残赔偿金重新评定的结果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99网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需要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认为赔偿标准不合理,可以提出异议并重新评定工伤致残赔偿金。但是,重新评定的结果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工伤事故的医疗费用、职工暂停劳动期间的工资、因工作受到威胁或者因工作受到侵害时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和安置费、因工致残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必须由用人单位负责给付。

2.《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未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缴纳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工伤待遇确定、工伤医疗费、病假工资和功能评定等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复查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确定。

综上所述,工伤致残赔偿金重新评定的结果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和审核,重新评定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