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政局是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而事业单位是指由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所以民政局属于直接管理的行政单位,而不是事业单位,当然它属于非机关法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七条 有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第九十 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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