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9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艺校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

艺校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

来源:99网


艺校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

艺术学校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调动广大教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结合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 学校每学期对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安全考核并做出奖惩。

2、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

(1) 忠于职守,积极做好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成绩卓著的;

(2) 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

⑶ 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性危害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取得明显效果的;

(4) 在其他安全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效果显著的。

3、 奖励分为嘉奖、晋升、发放奖金等形式。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 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带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章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2、 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使用易燃危险品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给予警告等行政处分或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 发现火警,未及时按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对保卫科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