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部报告制度(十五)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值班运行人员的日常汇报制度 ,适用于工程管理部运行维修人员。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术语报告制度1下列情况报告主管:
1.1和外班组联系;
1.2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
1.3主要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1.4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1.5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1.6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1.7维修人员工作去向;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主管、总主管:2.1和外部门联系;2.2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2.3采用新的运行方式;2.4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2.5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2.6系统故障及检修;2.7领用工具、备件、材料;2.8员工加班、换班、补休、病假;3.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3.1外协联系;3.2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3.4影响办公的设备故障或施工;3.5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3.6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更换;3.7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3.8系统及设备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3.9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结构调整;3.10主管病、事假、补休、换班记录《故障登记表》《事故分析调查报告》附加说明: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 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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