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培训的目的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工作,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强化对人财物管理领域和卫生行风建设的重点领域的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加大预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力度,筑牢反腐倡廉工作的思想根基。
二、教育培训的内容党风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先进典型的学习、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等。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系统内全体 员,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医疗、卫生执法人员,人财物重点部位管理人员。
四、教育培训的方式教育培训采取在职学习和分期分批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
五、教育培训的组织
(一)在党员中普遍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每年按市纪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局纪检组 (监察室)、直属单位安排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二)对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分期分批轮训,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直属单位负责;
(三)对直属单位基建、药品、医疗设备采购人员及管理人员、分管的领导和审计、纪检监察人员的法纪教育专题培训,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规财科负责;
(四)对局机关科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直属单位负责。
六、教育培训的检查和考核
(一)教育培训期间,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组织和参加情况进行检查。
(二)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组织和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每年考核一次。
(三)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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