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约撤回是指:
1、要约得以撤回的原因是,要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所以不会对受要约人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对交易秩序产生任何影响,在此阶段,应当允许要约人使尚未生效的要约不产生预期的效力;
2、撤回的条件是,在要约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应当认为要约尚未生效,撤回要约也可以采取下列方法,即在一个文件中,前面写了要约的内容,后面写一句话:上述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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