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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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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撤销的法律影响主要是指要约失效,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撤销要约,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以及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为履行合同做好准备的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要约生效不一定需要签字盖章,合同一般需要盖章,但并非必须有盖章合同才能成立。要约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约束力分别表现在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要约对

法律分析

一、关于要约撤销的法律影响,主要是指要约失效。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撤销要约,以下两种情况是不可以撤销的: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二、要约生效需要签字盖章吗

要约生效不一定需要签字盖章,合同一般需要盖章,但并非必须有盖章合同才能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订立合同的,双方可通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方式订立合同,只要能够体现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要约的法律效力怎么表现

要约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两方面。

1.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此种约束力又称为要约的形式约束力,是指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对受要约人随意加以、变更和扩张。这对于保护受要约人的利益,维护正常的交易安全是十分必要的。

2.要约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此种约束力又称为要约的实质约束力,在民法中也称为承诺适格,即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

结语

要约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约束力上。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对受要约人随意加以、变更和扩张。同时,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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