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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可以撤回要约,撤回属于要约失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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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如何才能撤回要约?撤回要约的条件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到达,要约就已经生效了。此时,要判断要约是否能够被撤销,就需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了。要约撤回不属于要约失效,而要约的失效也可以称为要约的消灭或者要约的终止,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合同生效前的要约可以撤回,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法律分析

要如何才能撤回要约呢?撤回要约的条件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到达,那么要约就已经生效了。此时,要判断要约是否能够被撤销,就需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了。

1.如果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马上又以比发出要约更快的方式发出撤回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况,撤回的通知应当先于或最迟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但如果因为其它原因耽误了,撤回的通知在要约到达之后才到达受要约人。在这种情况下,受要约人应当及时向要约人发出通知,告知其撤回的通知已经迟到,要约已经生效。

2.如果受要约人怠于通知时,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视为未迟到,仍发生撤回要约的效力。

二、要约撤回属于要约失效吗

要约撤回不属于要约失效。所谓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要约人撤回要约,需要通知对方当事人。任何一项要约都可以撤回,只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才能产生撤回的效力。由于撤回必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作出,因此在要约被撤回时其并未生效。因此,要约的撤回实际上不会损害受要约人的利益。

要约的失效,也可以称为要约的消灭或者要约的终止,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

三、合同生效前要约可不可以撤回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之前的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拓展延伸

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后,要约方在要约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或者要约方行使解除权的情况下,向要约相对人发出解除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撤回的条件包括:

1. 要约已经生效:要约的生效是指要约方通过某种方式向要约相对人表达意愿,使要约成立。要约生效后,要约方有权要求要约相对人履行要约。

2. 要约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要约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是指要约方在要约生效后,对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使得要约相对人无法再依据原要约内容履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要约方有权撤回要约。

3. 要约方行使解除权:要约方在要约生效后,根据法律规定或者要约合同的约定,具有解除权的情形,如要约方违反要约义务、要约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等,要约方可以行使解除权,撤回要约。

4. 要约相对人未受要约:要约撤回的条件中,要约相对人未受要约也是必要条件之一。要约方只有在要约相对人尚未接受要约的情况下,才可以行使要约撤回的权利。

综上所述,要约撤回的条件包括要约已经生效、要约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要约方行使解除权以及要约相对人未受要约。要约方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要约相对人发出解除要约的意思表示,使要约失效。

结语

要如何才能撤回要约呢?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到达,那么要约就已经生效了。此时,要判断要约是否能够被撤销,就需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了。要约撤回不属于要约失效,而要约的失效也可以称为要约的消灭或者要约的终止,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合同生效前的要约可以撤回,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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