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房买房人主张权利应当履行催告义务,要求房地产公司尽快交房并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买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房地产公司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通知书有没有用呢
逾期交房,属于开发商违约,即使有通知书,也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延期交房的情况和理由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受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
(二)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也不给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脱逃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三)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二、开发商因调整逾期交房怎么处理
开发商因调整逾期交房买家可以发出催告,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的买家可以解除合同。因特殊情况如变化、天然要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属于不可抗力,双方可以解除解除合同并应当免除开发商全部或部分的责任。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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