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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经费请示范文 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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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

  为纪念防震减灾法颁布施行六周年,按照市地震局统一部署,今年3月1日至3月7日在全市开展以“地震知识和普法”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我局按照市局的要求,认真制定了我区的地震宣传周活动日程。为保证地震宣传周活动的顺利开展,特申请地震宣传活动经费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宣传材料印刷费、横幅制作费:6000元

  弓型门、气球等设备租赁费:20xx元

  锣鼓队等宣传人员交通费、劳务费:1000元

  市局领导招待费:1000元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市南区科技局市南区地震局

  二○XX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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