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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卡委托书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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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一定期限委托)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

  兹有我单位员工同志前去你单位办理购买油业务,身份证号为,我单位授权该同志通过银联卡(或现金)与你公司进行货款结算,请根据实际购油(实际加油卡卡消费)数量及金额开具专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与贵公司无关。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至 年月 日(最长不超过3个月)。 我单位开具专用信息如下: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被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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