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从来就没有不能辞职的事情,就算是正式员工都是可以辞职的,就是要提前一个月时间,临时工提前三天时间就可以了,到时间就可以走人,不需要谁同意,不发工资你就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他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