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不可作为遗产继承。土地征用补偿款不是承包收益,也不是其个人遗产,而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各项补偿费用。因此,征地补偿款从性质上看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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