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转校程序如下:
1、向学校提出申请,给予相应的转校理由。
2、征得转出和转入两个学校和学院的同意。
3、分别征得两校所属的教委同意。
4、原学校发出转学函。
5、办理学籍转入转出手续。
6、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应予退学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的这类情况不得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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