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擅离职守。
二、严格签到制度。不准以言代签或他人代签。迟到者局办公室予以登记。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经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认真办理公务,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副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股室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检查或抽查,建立记录,作为
六、局机关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学习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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