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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铁31号线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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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武汉地铁集团:根据市批复的《武汉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8—2035年)》,23、31号线规划可大致覆盖蓝光林肯公园、万科公园大道附近区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分别组织编制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

第二十三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不得妨碍城市的发展,危害城市的安全,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各项功能的协调。

第二十四条 新建铁路编组站、铁路货运干线、过境公路、机场和重要军事设施等应当避开市区。

港口建设应当兼顾城市岸线的合理分配和利用,保障城市生活岸线用地。

第三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铁路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等产品,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二十一条 设计、制造、维修或者进口新型铁路机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分别向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型号合格证、制造许可证、维修许可证或者进口许可证,具体办法由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铁路机车车辆的制造、维修、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行规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确保投入使用的机车车辆符合安全运营要求。

第五十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规和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制定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作业程序,保障铁路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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