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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范文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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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组织领导

  1、成立评选优秀学生评选管理工作小组,建立优秀学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管理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由优秀学生评选管理工作小组负责优秀学生评选的一审、二审、三审工作;

  二、评选对象

  XX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衔接助学)学生[在助学学习年限3年内],名额为:100名(社会生:40名、衔接院校学生:60名)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党,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

  2、学习态度端正,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各科成绩优良,截止目前,考试成绩(按及格成绩计算)平均在70分以上(含70分);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支持导学老师各项工作安排;

  4、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贡献并获得奖状证书;

  5、同等条件下,担任班级干部优先评选;

  四、评选申报、审批流程

  1、申报评选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优秀学生评选申请表》,社会生交至导学部导学老师,衔接院校学生交至院校合作驻点老师;

  2、导学老师和各衔接院校合作负责人统筹核实学生信息及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登记表。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1月15日

  4、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评选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再次评定,若不符合要求将进行重新评定;

  5、对审核评选出的学生,进行三日公示,无异议上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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