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虽然也是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让渡,但从税法原理上来看,投资和转让是有差别的,投资入股不能直接按转让无形资产进行涉税处理。而且,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即使发生了无形资产转让,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的有关规定,纳税人提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免征。为此,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不应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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