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主任:
请将桂教资助(20xx)14号《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学学期农村贫困户子女优先享受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xx)32号《关于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扶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就业的实施办法》,两个文件的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及时将通知要求告知每位在校班上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学生享受各项资助要以“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为依据,对符合条件办理的学生,假期要抓紧时间办理。
一、为了有效确认农村贫困户子女身份和受助资格,20xx年秋季学期,农村贫困户子女凭户籍所在地乡(镇)、事处或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详见附件)申请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没有《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的贫困户子女不能优先享受各项学生资助。
二、各县(市、区)扶贫办在认真做好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与各乡(镇)、事处做好贫困户信息对接,并请乡(镇)、事处安排专(兼)职人员为贫困户出具《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三、各中小学校、高等学校要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每位在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 20xx 年秋季学期入学新生要随录取通知书告知申请资助应提供证明材料。秋季学期开展各项学生资助项目评审时,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保农村贫困户子女优先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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