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9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的诉讼材料具体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诉讼材料具体有哪些

来源:99网


法律分析:当事人因交通事故所提起的民事诉讼中所需要的诉讼材料种类包括:民事起诉状;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原被告的身份证明文件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一、如何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规定是: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开车撞死人没有监控怎么定责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发生交通事故一方一直不愿意来处理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一方一直不愿意来处理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