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京政文() 101号文件批准,对我校x年招生工作决定 如下:
一、 招生人数和专业:共招收20xx人。其中:计算机专业700人,学制四年;工 业财务与会计专业700人,学制三年;中文(秘书)专业600人,学制三年。
二、 招生对象和录取办法:招收户口在本市,参加今年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其他 高等院、校录取,有走读条件的非在职考生。在省高招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坚持德、 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三、 有关:招收的学生,一律实行收费和走读,不发助学金,伙食、交通、医 疗、教材费用全部由学生自理,每学期每个本科学生交学费5000元,专科学生交学 费4500元。
四、 学生学习期满,毕业考试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不分配工 作。毕业考试不合格者,不留级,发给肄业证书。
市经贸大学
x年月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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