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正营职军转干部转业到地方机关任职,正常情况下安排为科员,工资待遇享受正科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四条 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转业干部由、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由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第二十三条 计划分配的转业干部,、应当根据其德才条 件和在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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