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一)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二)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其接受委托的情况;
(三)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机关、人民;
(四)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看管场所的规定;
(五)参加法庭审判时要遵守法庭秩序;
(六)未经人民或者人民许可,不得向被害人或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七)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一、监视居住可以逃跑吗?对罪犯加刑吗?
监视居住逃跑不会加刑,但是会被逮捕或者先行拘留。因为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哪些证据被认为不受隐私权保护必须要告知的
证据是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合法权益,对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依照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
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机关、人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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