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如下几种: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而解散的;
2、解散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而解散的;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而解散的;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而解散的;
5、人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解散而解散的。
若是公司的经营出现了重大问题,发生了严重的困难,继续经营下去可能会导致公司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同时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那么公司持股一定比例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