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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创新类融资方式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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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小企业以及中型企业融资的创新方式是:银行信贷、企业债券、商业信用、租赁融资、综合授信、项目开发贷款、出口创汇贷、个人委托贷款、无形资产担保贷款、金融租赁、典当融资等。

一、企业融资有哪些误区?

企业融资的误区有:

1、认为中小企业融资的过程中,不需要完善的策划和充分的准备;

2、缺少对中小企业融资方案的比较性选择;

3、认为经营存贷款、企业之间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不属于违法行为;

4、其他误区。

二、企业债务融资的方式具体有哪些

1、银行信贷

银行信贷是企业最重要的一项债务资金来源,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也是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代表,有能力对企业进行干涉和对债权资产进行保护。

2、企业债券

债券融资在约束债务代理成本方而具有银行信贷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企业债券通常存在一个广泛交易的市场,投资者可以随时予以出售转让。

(2)债券对债权融资代理成本的约束还通过“信号显示”得以实现。

3、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期限较短的一类负债,而且一般是与特定的交易行为相联系,风险在事前基本上就能被“锁定”所以它的代理成本较低。

4、租赁融资

租赁融资作为一种债务融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不会产生资产替代问题,因为租赁品的选择必须经过债权人(租赁公司)审查,而且是由债权人实施具体的购买行为,再交付到企业手中。

三、中国的企业融资

中国的企业融资一般可通过银行贷款;股票筹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海外融资等方式实现。并且企业融资方式即企业融资的渠道。它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前者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五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应当制定差异化监管,采取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型微型企业融资规模和比重,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

国家推进和支持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推动中小银行、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县域和乡镇等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应当设立普惠金融机构,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国家推动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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