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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员工补偿金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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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于辞退员工补偿金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1. 合同到期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合同,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 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支付标准是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具体计算方法与合同到期终止的经济补偿标准类似。

3.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如果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4. 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胜任工作等情形,用人单位有权无过失性辞退员工。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也是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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