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按照约定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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