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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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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员工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超过工伤停工留薪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合法行为,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对员工进行补偿。

一、员工在公司吵架受伤公司有责任吗?

如果员工在公司吵架受伤是与工作原因无关的,不属于工伤,公司不需要负责;但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情形的,则属于工伤,公司应当负责。公司需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员工拒绝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拒绝解除劳动合同要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第一、如果是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无需员工同意直接解除,其中包括劳动者过错,经济性裁员等情况。

第二、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是赔偿金。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依法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进行处理。

三、公司不给员工上保险怎么赔偿?

这种情况员工提出辞职,当然应该给予经济补偿。第一,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用人单位应该给予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按照第三十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第三,经济补偿的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未缴纳的社保。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外,还可要求补缴在其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保,用人单位拒不补缴的,可向劳动部门举报或是提起劳动仲裁。总之,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并可要求补缴未缴纳的社保。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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