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从2018年1月1日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工资总体待遇平均水平由不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提高到100%。 调整后,社区工作者年人均应发工资达到10万元,月人均应发工资增长约3000元。
法律依据:市人力社保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第三条 从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工资总体待遇平均水平由不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提高到百分之百。 调整后,社区工作者年人均应发工资达到十万元,月人均应发工资增长约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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