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区矫正教育工作是指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组织开展的教育学习、心理矫正、社区服务、适应性帮扶等教育矫正活动。社区矫正教育工作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具体负责实施,各有侧重、相互结合、互为补充。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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