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书原件;
2、反诉的身份信息;
3、反诉状;
4、证据材料。
一、劳动仲裁诉讼反诉提起的条件
必须是由仲裁本诉的被诉人或诉讼本诉的被告分别向仲裁本诉的申诉人或诉讼本诉的原告提起,主体要合格、准确。
必须是在案件受理后,庭审辩论结束前提起,庭审辩论结束后提起的,仲裁庭或法庭应告知提起人另案起诉。
必须是在时效内提起,仲裁时效为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诉讼时效为争议发生之日起2年,超过时效提出的反诉将被不予受理或驳回。
诉讼的反诉必须以仲裁的反诉为前提,如果仲裁时未及时提起反诉的,诉讼的反诉将不被受理。
必须向仲裁庭或法庭递交仲裁反诉书或诉讼反诉书,写明反诉人、被反诉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并写明反诉的具体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二、劳动仲裁诉讼反诉的作用
反诉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存在有其合理性和积极作用,表现在:
1、由于反诉可同本诉合并审理,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
2、由于反诉可同本诉合并审理,更利于查清事实,明辨是非
3、由于反诉可吞并或抵销本诉请求,反诉的成功提起可使反诉人占据主动。
4、由于反诉具有的以上作用,实践中只要符合反诉提起条件的,应尽可能提起反诉。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