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性质组织罪是指行为人积极实施的一切庇护性质的组织的行为,包括掩饰性质的组织性质、提供隐藏处所、财物、通风报信、替他们说情、游说等妨害有关部门查办、惩处、打击性质的组织的行为,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影响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条件实施的包庇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主观要件为故意,客体要件为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法律分析
包庇是指行为人积极实施的一切庇护性质的组织的行为。这种行为应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掩饰性质的组织的性质,帮助其隐匿、毁灭违法犯罪证据或者作明;二是为他们提供隐藏处所、财物、通风报信、替他们说情、游说等一切妨害有关部门查办、惩处、打击性质的组织的行为;三是利用职权、地位、影响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条件实施的包庇行为,也应包括没有利用上述条件实施的包庇行为。
一、包庇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包庇性质组织罪有如下四个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3、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二、什么情况下才会构成包庇性质组织罪
构成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罪的条件是: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包庇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之一的行为。
结语
包庇性质组织的行为包括掩饰组织性质、提供隐藏处所等帮助逃避打击,或为组织提供通风报信、替组织说情等行为。包庇性质组织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性质的组织或纵容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若满足以上条件,将构成包庇性质组织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四百一十一条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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