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的犯罪行为,根据数额不同,刑期也有所不同。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达到2万元及以上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法律分析
1、法律上的正式罪名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原则上,涉案数额达到5000元的,即可刑事立案。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3000元以上不满6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6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2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1.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拓展延伸
收赃款被抓,审判结果如何?
当涉及到收赃款被抓的审判结果时,具体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各种因素,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证据的充分性以及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等。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收赃罪是指明知是赃物而收买、转让、运输、隐匿、伪造等行为。对于此类罪行,根据赃物的价值和数量,被告人可能面临不同的刑期。一般来说,如果被告人的罪行严重且证据确凿,可能会判处较长的刑期,以起到惩罚和警示的作用。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需要参考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的裁决。因此,对于收赃款被抓的审判结果,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和具体的信息。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收赃罪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证据充分性和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等。根据赃物的价值和数量,被告人可能面临不同的刑期。具体的判决结果需要参考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的裁决。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和具体的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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