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处罚,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情节严重”,3-7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标准包括价值总额、次数等,同时司法解释已有机动车、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控制权等规定。
法律分析
1)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或者一年内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再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将受到刑事立案,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
2)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如果具备以下情形之一,将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总价值达到十万元以上;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总价值达到五万元以上;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涉及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总价值达到五万元以上;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
(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的追究。
涉及机动车、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如果被司法解释认定为“情节严重”,则依照该规定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
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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