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的定义: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一、经适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经济适用房针对特殊的主体,适用范围有限,商品房适用所有主体;
2、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商品房是完全产权;
3、经济适用房不得自由转让,需要满5年后因特殊原因向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转让,商品房可以自由转让。
二、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经济适用房属于典型的社会福利房。由于其福利房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为国家划拨,决定了国家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非经国家批准不得流转。
因此,规范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仅拥有有限产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即购买经济适用房已满5年,且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优先回购。
三、经济适用房能否进行买卖
1、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
2、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
3、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
4、不回购的住房,产权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可上市交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提供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规定条件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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