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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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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的规定划定。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的规定划定。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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