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9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扣押车辆规定

扣押车辆规定

来源:99网


法律分析:一般在情况是只在交警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就可以取回车。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对方向提起诉讼,要求对肇事的车辆予以财产保全,那么车主就取不成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