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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法人必须要成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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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法人一般而言不是必须要成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公司,且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人格,即分公司不享有财产,无法以其自身名义参与民事活动。

一、公司法对分公司诉讼地位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对分公司诉讼地位的法律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民法典中分公司能否申报破产债权?

不能。分公司是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其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不能申报债权。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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