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9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开分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开分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99网


法律分析:开分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规、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开分公司还需要注册。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规或者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