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