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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是否可以成为员工被辞退的合法理由?

来源:99网


用人单位应告知劳动者有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才可辞退员工。违法的辞退会带来法律风险。正确辞退员工需注意试用期规定、事实和制度依据,以及提前通知和支付补偿金。

法律分析

不一定,只有用人单位告知了劳动者有规章制度,劳动者违反该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员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法律风险。

如何做到正确辞退员工,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

2、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

3、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拓展延伸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辞退权利与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确实赋予了一定的辞退权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章制度辞退员工,但必须符合合法、正当的原因,并经过程序合法、公正地进行。例如,员工违反了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企业造成了严重损失或违反了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可以依法采取辞退措施。然而,用人单位在行使辞退权利时,也应注意尊重员工的权益,遵循程序正义,避免滥用权力。同时,用人单位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和遵循解雇通知期等。因此,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虽赋予了辞退权利,但在实践中仍需遵守相关和法律规定,确保公平公正的劳动关系。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必须遵守合法、正当的原因,并经过程序合法、公正地进行。尽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赋予了一定的辞退权利,但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注意尊重员工的权益,避免滥用权力。同时,用人单位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支付经济补偿和遵循解雇通知期等。因此,在正确辞退员工时,用人单位应当谨慎操作,确保公平公正的劳动关系,以避免法律风险的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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