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户口证明、身份证件、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复婚,各自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在婚姻登记工作人民面前亲自签名或按指印。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结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复婚登记】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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