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的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婚假、生育假、延长婚假、生育假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奖励婚假和生育假,是指公民因晚婚晚育而享受的特殊奖励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和奖金也应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可以依据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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