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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补充养老保险领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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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1、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2、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共五个档次。对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 (赡养人员、家庭)缴费给予资金补贴。

缴费补贴 (入口补)标准为:缴200元补贴70元、缴500元补贴120元、缴1000元补贴200元、缴2000元补贴360元、缴5000元补贴6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当年不缴费的不予补贴。之后再进行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的缴费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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