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规定婚假最多28天,产假超过半年。根据省常委会通过的决定,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无论一孩、二孩,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做爸爸的还可以请护理假一个月。同时,条例对参加婚检的夫妻,再增加婚假7天。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分别是3天和98天,等于说参加婚检的婚假能达到28天,产假超过半年时间。这里的假期,指的是“自然日”,而不是“工作日”。《条例》明确,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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